防撞护栏的设置要求
山东汇星达管业有限公司 2021/2/23 21:45:44
防撞护栏的设置 要求防撞护栏的设置 (1)一般情况下,桥梁的外侧危险程度明显高于道路。车辆越出桥会造成车毁人亡的重大恶性事故,越是等级高的公路,车速越高,车辆越出桥的事故严重程度越大。因此,对于高速公路、一级公路等高等级公路上的特大桥、大桥和中桥,均应无条件地设置桥梁护栏。一般公路的特大、大、中桥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也应设置桥梁护栏。 (2)高速公路、一级公路上的小桥、涵洞,由于跨径较短,所设桥梁护栏本身不能满足护栏最短长度规定的要求,如与两头路线上的护栏形式不一,破坏了护栏整体的连续性,既不协调又不美观,因而在不降低桥涵区段安全性的前提下,对小桥、涵洞的护栏可按路段护栏的要求设置。 (3)在有人行道的桥梁上,虽然路缘起到了护轮带、防止车辆跌落桥下的功能,但难免会有车辆碰撞行人和非机动车辆的严重事故发生。因此,为保护行人和非机动车辆,同时把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在平面上分隔开,提高车辆与行人的安全性,应按实际需要在人行道和行车道分界处设汽车行人分隔护栏。 (4)设置于桥梁上的护栏,按防撞等级划分有PL1 、PL2、PL3三级。每一防撞等级的桥梁护栏应避免在相应设计条件下的失控车辆越出。在选择桥梁护栏时,首先应确定其防撞等级,然后才进行构造形式的选择,而构造形式的选择又要综合考虑公路等级,桥梁护栏外侧危险物的特征,美观性和经济性,养护维修等因素。 (5)常用桥梁防撞护栏按使用材料可分为:混凝土护栏和金属护栏。按防撞性能可分为:刚性护栏、半刚性护栏和柔性护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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